聽說育兒補助門檻調低了

新制的不限定父母一方未就業

但我剛打電話去鄉公所問

像我跟我先生不同戶籍地

也是不能擇一方辦理即可

必須要按照小孩的戶籍所在地去辦

 

 

吊詭的是

政策感覺沒有很妥善的規畫過就端上桌了

我兩個小朋友

一個104年生一個107年生

大隻的明年才滿三歲

但是新制的2-4歲每個月領2500那一筆目前就領不到

因為是108年8月才實施

所以只有小隻的可以辦

但就是說如果有領育嬰留職停薪的補助

就必須等領本俸六成薪的期間結束

好比我今年11月結束

那我就是12月才能去辦理小兒子的新制育兒補助

 

 

至於大寶

公所人員說108月實施那個

也還沒有很明確的方式

這.......

 

 

 

我覺得好混亂呀

尤其發現福興鄉公所今年有多一胎5000的補助

但是要小孩出生後三個月內申請

逾時視同放棄

 

 

天打雷劈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

 

沒去辦

雙寶生活的忙碌讓我的5000大洋飛走惹...........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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